1.负责制订党委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计划和相关文件。
2.负责研判校院两级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提出研判意见。
3.监测、分析、研判校院两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
5.督导、考核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6.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与研讨工作。
7.统筹学校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管理。
8.负责组织意识形态方面的调研考察、经验总结等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
9.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风险、舆情进行预警并提出处置意见或进行处置。
10.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