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宣字[2006]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5]8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教社政[2005]357号)精神,以及我校党委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健全形势与政策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学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牵头负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直接参与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学校要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建立固定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所需各项经费落到实处。
二、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宣传部和教务处加强对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建立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研究室,从编制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建立教学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建立成绩档案、反馈教学信息等方面,全面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形势与政策课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为切合实际,便于组织教学,保证教学时间和质量,授课时间可相对集中适当安排。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计2个学分;专科期间的学习,计1个学分。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年考核制度,每学年考核一次,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一次计入学生成绩册。
三、加强形势与政策课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采取主渠道与多渠道合流,专职教师队伍与兼职教师队伍相结合的教学机制。一方面,以社会科学教学部为依托,建设一支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建立一支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兼职教师队伍,坚持开展“党委讲师团”大型系列专题讲座。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形势与政策课纳入教学工作量。学校党政领导、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教师都要积极承担一定的形势与政策教学任务。
四、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材和资料建设。中宣部主办的《时事报告》和教育部制订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作为我校教师的必备参考资料,把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VCD作为学生学习辅导资料。省教育厅制订的教学要点,组织编写形势与政策专题教育教材作为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必读教材。学校拨付专项经费,建立学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资料库(资料库设在社科部)。可以根据我校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编写教学参考资料。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我校立德网、先锋网、荷花网等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开展网上形势政策教育教学,促进学生的形势与政策学习。
五、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制度。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是开展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重要形式,是形势与政策课开放性特征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已经建立省委政领导为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制度,各省辖市也已建立相应制度。我校也要建立主要党政领导为学生作形势报告的制度。主要领导至少保证每年为学生作一次形势与政策报告,并纳入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同时学校要主动邀请省、市党政领导同志,省直部门负责同志,许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和英雄人物为大学生作报告。
各院(系、部)党政领导和政治辅导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社科部和各院(系、部)要根据上级精神制订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许昌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许昌学院教务处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