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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工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11-21 作者:张鹏辉 周银超 王萌 点击:[]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工作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动在广大青年学生群体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的开展,11月20日,我校在创新创业大楼一楼教师培训中心召开了学工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专题座谈会。校党委副书记孙海出席会议,学生工作部(处)全体人员、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全体专兼职辅导员130余人参加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张鹏辉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孙海结合校党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安排部署,对学工系统干部和广大学生群体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了工作要求。他强调,学生工作系统作为从事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承担着如何把十九大精神通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融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任。广大学工系统的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把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传达给每位学生。

会上,孙海副书记对学工系统广大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和做实,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学生群体中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本领、做政治工作的本领、做学生工作的本领和狠抓落实的本领,面对育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学生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面对互联网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非马克思主义思潮和社会现实对当代大学生思想上的冲击,全体学工人员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正确处理成人与成才的辩证关系,精心组织安排符合学生成人成才实际需求的各类活动,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会上,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周银超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关于在学生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的通知》,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修订情况进行了解读。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代表李立夏、吕金洲、王豪、周耀宏和辅导员代表赵学琴、贾琳、杨晨等分别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畅谈了个人体会,并就如何开展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作了发言。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迅速在广大学生中掀起十九大精神的高潮。(摄影:宁智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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