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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15年开展“文明天使”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5 作者:校文明办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认真履行省级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提高师生文明程度,按照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开展2015年“文明天使”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许创文办〔201517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开展“文明天使”志愿服务行动工作部署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在交通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行为进行纠正,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2、规范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摆放有序,不占压盲道。

3、在分包区域内对市民乱扔烟头、纸屑等垃圾和在广场、绿地内遛狗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和劝阻,分包区域内不得有烟头、纸屑等杂物。

4、协助城市管理人员做好分包区域内流动商贩、店外经营的劝阻和引导工作。 

人员配备:按照每个路口4名、路段每1001名的标准配备志愿者。

二、活动地点

1、执勤岗点:八一路与北关大街交叉口

2、巡查路段:八一路(劳动路至北关大街)

三、活动时间

20151020日至12月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51020日开始,路口的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730830和下午17001800两个时间段;路段巡查的服务时间为每周六和周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第二阶段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与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校内文明单位、文明教工直接挂钩,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全权负责本单位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负责领导名单、联系方式和带队教师名单、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于1016日下午17:00前送到校文明办(办公楼320,电话2968516),电子档发送至xcb@xcu.edu.cn每个班次,必须至少有一名教师带队,所有值勤师生要现场签到。

3、所有执勤的师生都要佩戴志愿服务标识(1019日上午到办公楼320领取),在路口执勤的单位还须打许昌学院编外雷锋连的旗帜,在执勤中要提高自我安全意识,自觉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4、许昌市创文办和我校文明办每天都有督导组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敷衍、脱岗漏岗的单位进行发文通报批评。必要时,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许昌学院2015年开展“文明天使”志愿服务行动任务分解表

2、许昌学院2015年开展“文明天使”志愿服务行动巡查督导表

3、许昌学院2015年文明天使任务巡查签到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许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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