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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简报2014第7期

发布时间:2014-07-31 作者: 点击:[]

许昌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简报

2014年第7

我校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

77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第四会议室举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对我校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和申报2014年全国文明单位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校党委副书记马超出席会议,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校文明办副主任崔越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马超讲话。他指出,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也是我校凝聚力量,促进转型发展的过程,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不仅能够引导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和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目标落到实处,推动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目标迈进,而且能够为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地参与完善我校的转型发展规划,丰富我校的转型发展途径提供更加有效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已是我校的常项工作,创建2014年全国文明单位是我校党委和行政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自今年3月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任务分解书下发后,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正平稳有序地推进,为了更扎实有效地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马超副书记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学校文明办要进一步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按照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任务分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周密部署,促使争创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各部门领导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带头搞好协调,带头推进落实。二是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项分解任务要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明确本单位的具体目标、内容、要求,制定详细方案,拿出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创新载体,突出特色,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创建标准人人知晓,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氛围。三是要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务实创建。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创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我校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着力创新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增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律性、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本着节俭、朴素、实效的原则开展创建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会上,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副主任崔越结合马超副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前一阶段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向大家做了通报说明,对我校文明单位创建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根据部分部门负责人的提问对国家文明单位创建和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指标体系中的项目内容做了解释和明确。

 

 

我校荣获许昌市201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717日,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11次推进会议在市委三号楼会议室举行,根据会议文件《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201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许文〔201460号),我校党委宣传部被授予许昌市201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长期以来,校文明办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积极参与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年组织师生参与许昌市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天使行动”志愿服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定期举办道德讲堂、传统文化讲堂等活动,对许昌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创建工作第11次推进会议既是对许昌市3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系统总结,更是许昌市在今年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时期的工作再动员会和鼓劲会,会上,许昌市市委书记王树山、市长张国晖分别作重要讲话,并对许昌市今后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今后,校文明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此次推进会议为契机,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中来,同时进一步做好我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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